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諒解備忘錄(以下簡稱諒解備忘錄)于2014年6月16日在維也納簽訂。本諒解備忘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適用于任何未解決的或將來的個案。
上述諒解備忘錄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0月31日
閱讀內容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諒解備忘錄生效執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諒解備忘錄(以下簡稱諒解備忘錄)于2014年6月16日在維也納簽訂。本諒解備忘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適用于任何未解決的或將來的個案。 上述諒解備忘錄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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